有机肥料造福国家和人民,国家大力倡导有机肥料项目的应用。从购买有机肥料生产设备到成品销售,都有优惠政策。下面,山德科技小边将分享国家对有机肥料工厂的补贴政策,我希望能帮助那些准备开设有机肥料工厂的朋友:
一.优惠政策。
1.纳税人的生产、销售和批发.有机肥料的零售.有机-无机复合肥料和生物有机肥料免征增值税。对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产品综合利用,实行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退税政策。
2.允许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企业新购买的500万元以下设备。
3.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优惠政策。
4.企业委托的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扣。
5.将亏损结转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的期限从5年延长到10年。
6.将普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限额统一,从2.5%增加到8%。
二、补贴对象。
以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有机无机复合肥、有机无机复合肥、有机无机复合肥、有机无机复合肥、有机无机复合肥、有机无机复合肥、有机无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
三、原则补贴。
1.扶大扶强.扶好原则;
2.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R&D能力强、先进设备水平、扩大设备更新改造企业规模、实施标准化生产、具有商标品牌的化肥生产企业。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设备更新和改造。
四、企业申报条件。
1.肥料生产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合法经营。
2.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以畜禽粪便和作物秸秆.食用菌废物为主要生产原料。
3.产品经质检部门抽查合格,并持有正式的肥料产品登记证。
4.年产量超过10000吨的有机肥。
5.肥效显著的生产企业验由市农业部组织,肥效显著。
6.肥料生产企业,当地使用量较大。
五.申报办法和程序。
1.城市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补贴企业有机肥质量的监督,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化肥监督部门对城市有机肥生产的有机肥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发现生产。销售有机肥料的有机物。氮、磷、钾等不符合标准的,不享受补贴标准,并追究法律责任,防止假冒伪劣肥料造成农业和农业危害。
2.根据上述条件,市农业局组织筛选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正式试验。原则上,根据有机肥料生产企业的发展和肥料开发,每2-3年进行一次肥料效率试验。
3.市农业局与市财政局商定初选补贴企业名单,根据肥效试验和质量抽检情况。
4.符合申报条件的生产企业应当向区农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经审查后,区农业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应当在6月底前以文件的形式向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报告,市生产企业应当直接向市农业局报告。市财政局。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化肥产品注册证书。企业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年度生产规模和销售说明。
六、验收。
1.有机肥生产补贴企业在销售有机肥时,必须建立台账,记录生产.销售.销售.销售.销售.销售.销售对象(附签名)。
2.根据各区的报告,市农业局将与市财政部门合作,对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关注企业的生产情况。设施和设备情况。研究和开发情况。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来源。过程。生产规范。有机肥料的使用情况。销售情况。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验收,合格的企业分配补贴资金。
3.所有享受补贴的企业都以优惠价格向当地农民或大型种植者出售有机肥料。